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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唱好“三不曲”净化统计生态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8-09-05 15:48:55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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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绍兴市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深入贯彻省统计局“举一反三、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专项行动,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统计部门重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抓法治教育,重抓长效机制,重抓案件查处,切实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一是重抓制度建设,实现“不能”。压实内部责任,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出台《绍兴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绍兴市出台统计违法案件线索管理办法》《绍兴市统计局重大统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议案工作规程》,全面规范统计执法文书,首次启用电子化笔录。建立统计违法案件线索移交清单、统计违法案件线索受理清单以及统计违法举报情况登记簿册等一系列台账模板,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和追诉机制,进一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是重抓案件查处,实现“不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合理制订全市执法年度计划,挂图作战、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工业统计、投资统计两个重点检查内容,切实为统计工作撑腰鼓劲。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及时公布举报热线。同时针对区、县(市)持证执法人员数量不足2人这一现状,探索联合执法和市县联动等方式,协助柯桥、上虞等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明确五类区域(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加大市局案件直查力度,今年已直查案件26只,依法依纪依规对统计违法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是重抓法制教育,实现“不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和行政学院工作,和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市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提升依法统计工作能力培训班;专门编印《领导干部统计知识读本》,作为党校领导干部培训班教辅材料,筑牢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开展“人人学统计法”活动,启用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中心系统,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干部年度学习任务,全方位提高统计人员法律素养。结合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统计定年报等重点任务和统计中心工作,及时向统计人员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利用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和“开门搞统计、服务高质量”主题活动等契机,将统计法律法规送到基层、送进企业、送入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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