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越城区统计局 | ||
地址: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7号楼4楼 | ||
联系方式: | |||
工作职责: |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组织起草统计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和区级部门的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 (三)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区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 (五)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涉外和民间调查活动。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八)建立健全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镇(街道)和区级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九)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统计中介机构业务工作,监管统计中介机构统计代理业务。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区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统一管理区本级及下拨各镇(街道)的统计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统计调查经费。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名称: | 柯桥区统计局 | ||
地址: | 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1661号行政中心B三楼 | ||
联系方式: | |||
工作职责: |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组织起草统计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级部门的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及各镇(街道、开发区)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镇(街道、开发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和统计中介机构的社会经济调查。 (三)组织开展普查。负责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组织实施粮食、能源、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收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区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 (五)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涉外和民间调查活动。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八)建立健全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级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九)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指导统计中介机构业务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区外交流与合作。做好省内和沿海部分发达县(市、区)统计数据交流协作工作。配合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统一管理区本级的统计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统计调查经费。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名称: | 嵊州市统计局 | ||
地址: | 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一路403号 | ||
联系方式: | |||
工作职责: | 主要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组织起草统计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市级部门的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市情市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 (五)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涉外和民间调查活动。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八)建立健全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市级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九)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指导统计中介机构业务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市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统一管理市级统计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统计调查经费。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