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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六加强”深化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0-06-11 09:07:19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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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纪委《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监督执纪问责通知》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打击和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问题,诸暨市统计局“六加强”深化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深入学习《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及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局新指示、新要求,深刻认识聚焦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二是加强协作,深入整治。诸暨市局切实加强与诸暨市纪委监委沟通协调和双向互动,建立完善信息互通共享、问题线索移送和执法检查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聚焦省纪委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中的重点整治内容,对2013年1月以来统计领域造假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严格追究统计违法责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将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与统计法制建设相结合,加强统计从业人员普法教育和培训,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信用列入必讲内容,着力提高统计人员知法、用法、普法、执法的能力,始终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政府统计部门重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任务,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四是加强执法,教育一片。对上级转办和专业核查移交的案件,按照规定的期限、程序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常态化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依法依规开展重点检查,积极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将与市纪委联合开展部门统计工作的统计巡查,着力解决部门统计工作指导思想不端正、政治站位不高、统计法治观念不强等现状。

五是加强管控,提高质量。各专业对源头统计基础工作及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移交查处;严格“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管理,进一步完善入库审核制度,夯实审核责任;常态化加强与相关部门行政记录的比对力度,加强在库“一套表”单位排查,及时发现异常单位;加大对在库“一套表”调查单位的核查力度和频率,按照规定剔除不达标企业;加强对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管理,加大源头数据的质量审核和评估。

六是加强服务,夯实基础。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主要内容,以走访企业、乡镇(街道)开展“一对一、点单式、小灶式”培训指导为主要形式,在帮助解决企业、乡镇(街道)实际问题的同时,送统计法和统计业务知识到基层,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行为,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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