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绍兴市局“三措施”做好规上文化产业单位认定工作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1-01-14 08:50:17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规上文化产业单位的认定工作是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进一步提高文化产业统计数据质量,打下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良好基础,绍兴市局“三措施”做好规上文化产业单位认定工作。

一、深入调研摸排,摸清单位底数。深入挖潜,梳理家底,全力做好规上文化企业清查摸底、新增入库摸底工作;加强对各区、县(市)重点文化企业的实地走访指导服务,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提出改进措施;做好文化单位拟转行业代码鉴别、新增规上文化企业名录库申报等工作,不断激发文化产业发展的潜能,夯实文化及相关特色产业统计基础。

二、强化平台监测,把好入库质量。按照季度认定时间节点,监测平台年报文化产业企业数量,同时对平台上的单位进行比对筛选,对有出入的企业通过电话、钉钉或上门走访调研等形式对其行业代码、主营业务活动进一步了解核实,指导企业规范文化产业统计;加强与工业、贸易、服务业、建筑业等专业的联动,相互配合,摸清各专业涉及文化产业的单位增减情况并复核,严把数据质量关。

三、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宣传部的常态化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梳理我市文化及相关特色产业,在文化产业培训会议上向街道和重点企业讲解文化产业单位认定范围、认定标准、认定流程、时间以及政府对文化企业的扶持政策等,夯实文化产业基础;联合宣传部建立了规上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度测算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