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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再出重拳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1-09-27 08:59:03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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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绍兴市越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关于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越委办〔2021〕24号),旨在进一步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优化统计环境,提升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抓实源头数据质量。这是继2019年《越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越委办〔2019〕84号)出台后,越城区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方面又一桩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一是健全镇街统计机构设置。各镇街要在办公场所挂牌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发文明确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及统计工作分工。统计负责人必须专职从事统计工作,不得兼任除镇街中心工作以外的工作。镇街人员不得随意调动,统计分管领导变动应征得常务副区长同意,并应报区统计局备案,镇街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调动应征得区统计局同意。

二是加强镇街统计队伍建设。优化统计队伍结构,实行“两个一批”工程,经过3-5年时间,通过“退一批、招一批”优化镇街统计人员结构。配备与镇街统计调查任务相适应的统计力量。要求“四上”、投资项目在50家以下的镇街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不少于2人,50-100家的不少于3人,100家以上的不少于4人,200家以上不少于5人,300家以上不少于6人。

三是建立镇街统计员评奖制度。出台《越城区镇街统计人员岗位评价奖励办法》,每年度按月对各镇街统计人员工作进行综合评分,非在编人员考评合格者,专职的给予每人每月300元奖励,兼职减半。在编考评优秀者,若同时通过所在镇街各项内部考核,建议在年度考核中给予优秀等次或在年终考核奖中予以体现。

四是解决村(社区)人员调查补贴。对村居(社区)聘用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发放劳动报酬。对协助参与全国、全省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非财政供养人员按规定给予补贴。对参与限下、规下抽样调查、样本调查等调查员20元/次标准给予补贴,限下、规下抽样调查样本企业200元/年标准给予补贴,规下工业新增一家非目录企业给予调查员200元/家补贴。

五是完善企业统计以奖代补政策。继续按照越委办〔2019〕84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好企业统计人员以奖代补政策,研究探索更趋科学、公平、合理的考评机制,修订完善考评奖励办法,明确奖励发放条件、标准,细化一票否决内容,促使企业统计人员以奖代补工作更具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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