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统计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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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统计数据中心(挂绍兴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牌子)隶属于绍兴市统计局,为相似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绍兴市统计数据中心(挂绍兴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牌子)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绍兴全市范围内具有事业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工作敬业勤奋。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经学类、统计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类专业,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有统计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3.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在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满5年的;(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到2020年8月27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将相关资料发送邮件至邮箱389074633@qq.com。 3.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填写《绍兴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明材料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教师、医生及滨海新区事业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同意的证明。上述报名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在面试时予以现场审验。 (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市统计局办公室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三)组织考试。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综合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专业水平、岗位适应程度和个性特征等。 面试当天,报考人员应携带《选调人员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或职称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开展体检、考察。 考察对象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等情况者,由市统计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讨论决定。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绍兴市统计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工作在市统计局党组领导下,由办公室具体实施。联系电话:0575-89181602。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 绍兴市统计局 2020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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