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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绍兴华通色纺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1-07-27 16:56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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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华通色纺有限公司于2019年05月17日因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被我局行政处罚(绍市统罚决字〔2019〕05号),现该公司依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财金(2018)671号),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

经我局审查,该公司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2年2个月,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符合修复条件,拟同意对其信用进行修复。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至电子邮箱:sxstjjfgc@163.com或电话反馈至0575-89181677。



绍兴市统计局

2021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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