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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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绍兴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丁美玲主持会议并讲话。理论中心组其他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背景下,全面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的一次重要制度建设,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方向性。全市统计系统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把准吃透其重要内容和一系列新规定新要求,深学践悟、细照笃行,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全面贯彻实施,着力提升我市统计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一是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要分层分级做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宣传,着力强化统计干部队伍学习教育,督促统计工作人员恪守职业操守、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引导领导干部增强统计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精心组织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构建良好统计生态。二是守牢把准数据质量。要切实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严格落实全链条数据质量管控机制,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科学规范开展数据质量审核评估,不断提高相关指标数据之间的匹配性、衔接性;坚持筑牢防治统计造假责任防线,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三是依法推进统计改革。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统计重点改革任务,深刻把握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作出的各项重要制度安排和实践要求,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破解改革难题、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以法治护航统计现代化改革行稳致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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