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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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绍兴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以及《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局党组书记、局长丁美玲主持会议并讲话。理论中心组其他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新发展,为新时代全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突破方向,推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刻把握新质生产力的丰富内涵与实践要求,要以发展为方向,以创新为关键,以人才为根本,在求“新”求“质”中抓住新机遇、开创新局面,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与不竭动力。 会议指出,《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新定位新使命乘势而上的具体行动,为我省深入实施三个“一号工程”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对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以更高标准学《条例》、以更实举措用《条例》,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会议要求,全市统计系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要深学细悟笃行,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一要强化理论学习,掌握核心要义。要准确把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时代场景,加强对新质生产力相关理论、政策、知识的学习钻研,做到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悟,正确理解新质生产力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二要围绕主责主业,把脉发展路径。要立足统计监测服务职能,通过完善数据监测技术和分析方法、健全统计调查制度、提升源头数据质量等举措,用实事求是的数据把脉我市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规律和方向,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支撑。三要发挥正面引导,提振社会信心。要增强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做好数据的权威发布解读,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坚定新质生产力带领社会发展进入“快车道”的信心和决心,加快塑造我市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倡导全员学、全面学,进而更好地指导统计工作。一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局党组要带头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全面系统学习《条例》内容及相关解读,利用全局性组织学习的方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逐章逐条研读《条例》,夯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根基。二要抓好贯彻落实,发挥统计担当。要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处处体现营商环境”的理念,围绕统计工作主责主业,将优化营商环境与精准统计监测、优化统计服务等统计工作实际相结合,确保《条例》在统计系统落地落细。三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通过调研走访、核查检查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企业做好法条宣传,帮助企业更好学习了解和掌握运用《条例》,充分运用“三服务”、企情日记等平台实现下情上报,共同为构建尊商亲商安商的营商氛围尽一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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