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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浙江津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信息来源:绍兴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4-07-15 18:39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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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津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因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被我局行政处罚(绍市统罚字〔2022〕第000005号),现该公司依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

经我局审查,该公司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披露已超过1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企业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符合修复条件,拟同意对其信用进行修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至电子邮箱:sxstjjfgc@163.com或电话反馈至0575-89181677。

绍兴市统计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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