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统计局关于印发《绍兴市统计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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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统计局,局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3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浙司〔2023〕29号)以及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绍司发〔2023〕8号)要求,现印发《绍兴市统计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统计局 2023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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