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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 办公室(挂内部审计处牌子)
联系方式: 0575-89181602 机构负责人: 唐建民
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内审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管理等工作。承办协管各区、县(市)统计局、市直开发区统计分局负责人的有关事项。指导统计信息化工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其中,7月1日—9月15日下午为14:00-17:30)


机构名称: 统计执法监督局
联系方式: 0575-89181677 机构负责人: 徐彪
工作职责:

组织起草统计规范性文件,承担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组织协调贯彻实施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建立实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统计信用制度。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审批市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统计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培训工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其中,7月1日—9月15日下午为14:00-17:30)


机构名称: 综合核算处
联系方式: 0575-89181669 机构负责人: 胡金燕
工作职责:

承担全市经济社会运行状况的统计分析、统计宣传和统计舆情监测工作,编写统计公报,编辑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市和各区、县(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派生产业经济核算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综合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协调统计信息共享。牵头协调建立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指导普查、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基础和统计科研工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其中,7月1日—9月15日下午为14:00-17:30)


机构名称: 工业能源统计处
联系方式: 0575-89181617 机构负责人: 祝淮
工作职责:

组织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全面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组织全市能源、资源与环境及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和分析。开展绿色发展评价、全市重点产业经济统计监测、主要耗能行业及重点企业能耗统计监测。配合部门开展节能降耗目标考核。建立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配合做好统计执法检查。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指导开发区园区统计监测工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其中,7月1日—9月15日下午为14:00-17:30)


机构名称: 社会投资统计处
联系方式: 0575-89181619 机构负责人: 倪迪飞
工作职责:

组织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社会、科技、人口、就业、劳动工资、人才资源、企业研究与发展、企业创新、软投入等的统计调查、质量评估和分析研究。负责社会、文化及相关产业、妇女儿童发展等统计监测工作。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入库和工程进度进行跟踪监测。组织平安浙江建设群众安全感调查。建立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配合做好统计执法检查。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指导人口普查业务工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其中,7月1日—9月15日下午为14:00-17:30)


机构名称: 服务业统计处
联系方式: 0575-89181638 机构负责人: 俞佳敏
工作职责:

组织全市服务业、批发零售贸易、住宿餐饮业统计和分析。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外经外贸、全域旅游、互联网统计。研究完善总消费、新商业模式统计制度方法。建立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配合做好统计执法检查。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其他服务业统计工作。指导农业和农村统计、民生民意调查工作以及其他专项统计监测工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其中,7月1日—9月15日下午为14:00-17:30)